归口部门: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局
奖补政策:
省:当年度通过认定企业,可于下一年度与历年获该荣誉未获奖补企业,共同申报我省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相关政策,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市/县/区/开发区:各地区10-30万元不等,详情参看下图,具体以各地当年政策为准。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参考
申报条件: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2. 原则上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 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以上。4.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5.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备注:近3年申报企业不能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等。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3. 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认定程序:
1. 各市、直管县经信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照申报分配名额,组织指导辖区企业申报。2. 申报企业打开安徽省经信厅网站(jx.ah.gov.cn)登录企业云,选择进入“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按系统引导完成在线填报。3. 各市、直管县经信局通过“企业云”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并负责统一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同时以正式文件纸质形式报送省经信厅。4. 省经信厅对各市、直管县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经局务会研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厅发文认定其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市、直管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推荐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预计申报将于近期开展,请各企业做好申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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